本报北京1月12日电目前我国商品批发市场为数巨大,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各地有各类批发市场10万多个,其规模层次不一,突出的问题是缺乏统筹规划和规范化管理,由此造成一些地区盲目建市场、有场无市和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。为此,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提出,要遵循市场发育规律,做好商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工作。
据介绍,为做好这项工作,国家经贸委专门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》,该文件明确规定,今后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商品批发市场。新建商品批发市场必须经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审查同意。未经国务院批准,新建市场名称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等字样,已经国务院批准的此类市场,要在1999年1月31日前报国家经贸委备案。
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说,我国商品批发市场数量虽然不少,但缺乏现代化的规范的高层次市场。